记者3月26日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前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有关规定,自2026年4月1日起,对原产于刚果(布)的部分进口货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刚果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实施协定税率。
来源:《人民日报》类型: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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